鋼纖維的質量檢驗,除應對原材料、配合比、施工的主要環節按現行有關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的規定執行外,尚應補充下列檢驗項目:鋼纖維的稱量每一工作班至少檢驗二次;同時,對纖維混凝土可采用水洗法或鉆芯取樣法在澆筑地點取樣檢驗鋼纖維含量(或體積率);對纖維噴射混凝土采用鉆芯取樣法,將樣品磨碎后檢驗鋼纖維含量。每一工作班至少二次,水洗法/鉆芯取樣法檢驗纖維混凝土時,鋼纖維含量的誤差不應超過配合比要求的鋼纖維含量的±5%。鉆芯取樣法檢驗纖維噴射混凝土樣品時:濕法噴射時鋼纖維含量的誤差不應超過配合比要求的鋼纖維含量的±15%;干法噴射時鋼纖維含量的誤差不應超過配合比要求的鋼纖維含量的±30%.
鋼纖維質量,應依工程要求并參照相關國際標準分別進行彎曲韌性、抗壓強度、抗拉強度或彎拉強度試驗。如有特殊要求時尚應做抗凍、抗滲、抗腐蝕、抗沖擊、耐疲勞、耐燃燒高溫性能等試驗。鋼纖維強度檢驗的試件制作、數量以及對強度的評定方法應參照現行有關混凝土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及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的規定執行。鋼纖維的軸拉強度時,宜采用直接拉伸法試驗;當無試驗條件時,可采用劈裂法試驗,劈裂法試驗測得強度可乘以0.85換算成軸拉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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